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集团总部   作者:    点击量:2988   发表时间:2017-09-04 14:0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将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金鹰矿业存量股东借款展期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金建环球矿业有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金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展期的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解决西藏谢通门铜金矿项目资金需求,考虑到项目公司经营情况,金鹰矿业其他股东同意按照持股比例及相同条件同步展期存量股东借款,借款利率按一年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加 260 基点计算,利息按年计算,此前已欠利息不转为本金计息,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经展期的股东借款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和金鹰矿业与其他股东签署的一致,能够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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